天水市12个市直单位向社会承诺改进作风措施 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天水市直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精神,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本部门查摆出的突出问题,坚持即知即改,坚持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制定出台了一大批改进作风、服务群众的整改制度和措施。现将12个市直窗口单位及民生关注度高的部门和单位整改落实工作的有关事项面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请予监督。 市教育局公开承诺事项 1.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构建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把师德表现纳入教师日常行为规范、年度考核、评价监督体系,坚决杜绝教师在各种节日收取家长和学生礼物、礼金;禁止中小学教师在分班、调整座位时,向家长、学生“吃拿卡要”。 2.规范教育收费。制定《天水市教育局开展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规范各类教育收费项目,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教育部门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3.科学布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撤并程序和行为,坚持“先建后撤”,调整和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防止因学校布局调整造成学生辍学或“上学难”。 4.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格执行教育部《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严禁学校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补课,严禁教师组织有偿家教。严格控制作业量和考试次数。 5.解决“上好学”难。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合理布局,逐步缩小城乡和校际差距。积极探索“老校带新校”、“强校扶弱校”、“名校办分校”等合作办学模式,使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向城郊周边和新区辐射,不断扩大市区和县城学校的规模和容量,有效缓解城区中小学“择校热”和大班额问题。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保障范畴。 市公安局公开承诺事项 1.提升服务意识,强化社区警务机制。公安派出所在接受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报警、报案、求助、咨询时,民警要态度和蔼、用语文明、服务热情,并设置警民联系簿和便民服务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强化社区警务管理机制,多渠道扩充社区警力,提高社区见警率;加强对辖区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巡逻防控力度,切实预防和及时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各类案件。 2.加强街面巡防力度,更好服务群众。市局及各县、分局,要组建一支快速反应的巡防队伍,承担街面巡防任务;每天组织一定警力负责街面巡逻,及时接受群众报警求助,积极参与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强化对街面的管防控能力,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3.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现象。并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一旦有群众举报、投诉,市局将坚决依法查处,绝不姑息。 4.提高办证时效,缩短证件办理时间。自派出所受理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除因照片质量和其他原因退证外);护照、港澳通行证办理缩短至10个工作日内完成,市局和秦州分局所在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实行双休日正常受理办证业务。 5.提高户籍办理服务质量。在办理户籍过程中,户籍民警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业务,对办理业务的群众要态度和蔼,耐心解答群众咨询,凡手续齐全的应当场办理,如果手续不全的,要向群众耐心解释,待补办后及时办理;对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可预约上门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等。 6.提高消防行政审批效率。开通消防监督举报电话:96119,消防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减少审批环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自受理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开通电话服务热线96116,24小时内接受群众的报警和消防业务咨询,以及对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对发生的火灾事故要出警迅速,果断处置。 7.规范交通执法与管理。交管部门要畅通服务渠道,完善事故赔偿调解工作机制,规范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范公路测速监控,提高路面执勤执法水平,开通异地违法处理系统,提高违法处理效率,简化办牌办证流程,对办理机动车辆牌照在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在市内复杂路段和重点区域以及校园门口及周边保证足够警力,确保交通畅通和学生上下学期间的安全。 8.进一步规范110接处警服务。110报警服务全天24小时受理群众报警、求助和投诉;做到有警必接、接警及时、出警迅速、反馈到位,不断规范110接处警工作,努力提升。 9.加大涉法涉诉信访事项解决力度,畅通信访渠道。对信访案件要采取领导接访,直接接访、带案下访、重点约访等形式,使信访接待深入基层,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市交警支队公开承诺事项 1.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交通民警在执勤执法办理业务过程中做到办事公正,警容严整,精神饱满,文明礼貌,说话和气,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三难”现象。 2.开展导办服务。在群众办理车管业务时,导办民警热情接待办事群众,做好车管业务办理流程解释引导,减少群众办事的往返次数,以最便捷,最高效的工作联动措施服务群众。 3.推行一次性告知服务。对办理车驾管业务的群众推行一次性告知服务,由第一个受理的民警负责给予解答,并确保群众能得到满意答复。对于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应告知群众到相关窗口或部门办理。 4.提高办事效率。对群众办理交通管理业务实行一站式服务,随到随办、随办随结,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5.提供网上服务。以科技信息化为主要依托,积极搭建“网上车管所”等服务群众新平台,拓展联系服务群众新渠道。 6.规范执勤执法。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要求规范执勤执法行为,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之间的关系,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7.善待外地车辆。对重点项目和外地来我市投资经营、旅游、开会、运送重要物资的车辆轻微违法行为,以“平安问候,安全提醒”的方式教育纠正,不予处罚。对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对容易危及生命安全、引发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8.重视群众来信来访。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群众来信、来访,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信访人不停访息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向群众反馈,求得群众对公安交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9.设置护学岗。实行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维护制度,在城区主干道的中小学校上、放学期间设置护学岗,维护学校门前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学生安全通行。 10.推行交通安全提醒业务。利用“天水交警”互联网,公安交警警务微博和手机短信平台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天气预报和安全出行提醒告知服务,提醒广大驾驶员谨慎驾驶、平安出行。 市民政局公开承诺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