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表卡余额退还期限延长至12月 受理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9:00-11:30和14:00-17:30 晶报讯(记者 谢丽雯)咪表卡余额退还集中受理时间原计划10月13日结束,现在延长至12月14日啦!尚未办理余额退还的市民请尽快前往办理哦。 6月10日,《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正式启动咪表卡余额退还工作的通告》(深财资〔2015〕25号)正式通过深圳特区报、深圳政府在线网站、市财政委网站、市交通运输委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咪表卡余额退还集中受理时间为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10月13日。 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委获悉,截至目前仍有部分持卡人未办理余额退还事宜。为了进一步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依法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妥善退还咪表卡余额,结合集中受理退还工作实际情况,市财政委、市交通运输委决定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在原咪表卡余额退还受理场地开展两个月(即2015年10月14日至12月14日)的咪表卡余额退还业务办理工作,具体受理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9:00-11:30和14:00-17:30,工作日、双休日、节假日的确定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文件执行。 ●在原咪表卡余额退还受理场地开展两个月(即2015年10月14日至12月14日)的咪表卡余额退还业务办理工作 ●具体受理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9:00-11:30和14:00-17:30,工作日、双休日、节假日的确定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文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