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石家庄城乡医疗救助将“一站式”结算 记者昨天从石家庄市卫计委获悉,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石市将通过提高筹资标准、实施大病保险、深化支付改革等途径,进一步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包括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救助范围从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困难群体,资助其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 在筹资方面,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筹资分别提高到110元和人均不低于120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支付比例达到50%,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状况相适应的可持续筹资机制,加快推进和完善基本医保市级统筹。 到2015年年底,重点救助对象年度救助限额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按国家和省要求落实部分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同时,全市还将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在医保基金总额控制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改革。2015年年底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县域内所有公立医院,覆盖30%以上的县级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首席记者王凤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