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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公布公租房申报标准 需年收入低于12000元

2014-02-25 22:33 | 来源: 网络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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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住建委、公安局、财政局等多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明确市城区政府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申报条件等保障标准进行了明确界定。

  公租房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市住建委住房保障科负责人介绍,日前,山东省住建厅、财政厅、发改委和省物价局下发了《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的实施意见》,2014年起,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实行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合并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2014年以前已经列入廉租房建设计划的项目继续建设,建成后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统一管理,并轨后新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应严格控制在60㎡以下,以40㎡左右的小户型为主,满足基本住房要求。凡是建筑面积在5万㎡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区将按照建筑面积5%的标准配建公共租赁住房。

  该负责人介绍,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并轨后,租赁价格将实行阶梯标准。廉租房公租房并轨后,将对低收入住房保障对象带来很大利好。

  聊城市申请廉租房的条件之一是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2000元。并轨后,符合该标准的低收入住房保障对象,申请公租房,租金按阶梯式收取。廉租房租赁标准为:家庭成员为1人的,25平方米;为2人的,35平方米;为3人的,45平方米;4人以上的,为50平方米。

  据介绍,根据政府未来政策规定,将逐步取消经济适用房,由以售为主向租售并举转变,并最终转型为以租为主。目前,聊城共有646套公共租赁住房即将推出,其中怡香园小区350套、南湖新城256套、奥森花园40套。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和条件>>

  城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条件: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具有本地城市常住户口,且户籍迁入年限在两年以上的且实际居住,单身(含离异)申请的,年龄需满35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含)1.7万元(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申请家庭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情况、机动车购置价格和各类非住宅类房租总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申请家庭在本市城区无私有住房或有私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含)15㎡。

  新就业人员申请条件:申请人具有城区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不满8年,单身申请的年龄需满20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被市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和市城区用工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满一年;在本市城区无私有住房或有私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含)15㎡,单身申请的父母在本市城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进城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为本市城区户口意外的户口且在本地实际居住并取得居住证,单身的年龄要满2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被市城区行政、事业代为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并缴纳养老保险,或与本市用工单位依法签订满一年的劳动或聘用合同,并由本市城区用单位统一上缴养老保险金满一年或累计上缴满两年;在本市城区无私有住房或有私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含)15㎡,单身申请的父母在本市城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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