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14-05-28 10:25:07 来源:长春民政网作者:本网微博 :
低保政策是怎样的,低保,顾名思义,是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简称。长春市的低保政策是怎么样的?什么样的家庭可以申请低保救助?家庭成员情况如何确定?看一下这份来自长春市民政局关于长春市低保政策解读吧! 1、长春市的城市低保制度实行什么样的救助方式? 答:我市的城市低保制度是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实行差额救助的社会救助制度。也就是对有收入的家庭实行差额救助,对无收入的家庭如我市的社会孤老实行全额救助。 2、什么样的家庭可以申请城市低保待遇? 答: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持有常驻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家庭月人均实际收入低于我市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均可申请。 3、如何申请低保? 答:申请低保的居民,到户籍所在地居民(社区)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申请书、户口、身份证、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和材料。同时,居民(社区)委员会对需要申请人提供的其他证明和材料应当一次告知全部内容。 4、申请多长时间能批下来? 答:自申请人证明材料齐全后递交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5、申请城市低保待遇家庭成员如何确定? (一)夫妻双方及其未婚子女做为同一家庭确定; (二)共持一个户口簿,但有几个家庭组成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可分户确定; (三)虽持有一个户口簿,但不在一起生活的合法夫妻及未婚子女,按一户确定; (四)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与父母分立户口的,在申请城市低保待遇时,应由父母提出申请,按一户确定; (五)正在就读的大、中专学生因上学将其户口迁出的,仍按家庭成员确定; (六)无本市市区非农业户口的人员与持有本市市区非农业户口的人员组成家庭的,无本市市区非农业户口的人员不能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其收入超出城市低保标准的部分计入家庭收入。 6、哪些收入应当计入申请低保待遇家庭的收入? (一)各类工资、奖金、津贴、补助及其他劳动收入; (二)离退休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退职金、辞职金、职工遗属补助费、提前离岗的工资补贴等; (三)储蓄存款及利息,各种有价证券及红利,集邮藏品及古玩等各种收藏品展销及增值收入; (四)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者扶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抚养费或者扶养费; (五)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予; (六)特许权使用收入、财产租赁、转让或者变卖所得,博彩收入,中介费、转包费收入,投资收入、经营性收入; (七)申请人或者其家庭成员从政府或者企事业单位获得的补偿金、安置费、解除劳动关系费用等一次性收入。 7、申请人应当根据其家庭实际状况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一)申请书; (二)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三)有工资收入的,须提供申请日前6个月工资单或者工资领取凭证和单位劳资、人事部门出具的收入证明; (四)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须提供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证件及凭证,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须提供由其所在单位出具退休审批手续及领取退休费相关凭证; (五)失业人员须提供失业就业登录证的原件、复印件; (六)无业、失业人员(男16-60周岁、女16-50周岁),须提供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关于其是否从事社会公益岗位和灵活就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16-60周岁、女16-50周岁),须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八)离婚的,须提供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书原件、复印件; (九)残疾人须提供残疾证原件、复印件; (十)病患者,须提供由市卫生部门指定医院出具的诊断书; (十一)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义务关系的,应当提供该赡养、抚养或者扶养义务人的家庭收入的证明; (十二)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须提供居住地居民(社区)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居住、就业、生活情况及收入的证明; (十三)因拆迁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造成人户分离,在户籍所在地居民(社区)委员会申请的,须提供居住地居民(社区)委员会、街道(乡镇)出具的家庭情况证明; (十四)在校学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和是否自费就读的证明; (十五)正在就读的大、中专学生户口已迁出的,须提供就读学校证明; (十六)动迁户须提供其迁移的有关材料; (十七)民政部门需要申请人依法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8、什么情况下不能享受城市低保待遇? (一)申报家庭的人均月收入与实际消费支出差距较大,实际生活消费支出水平明显高于城市低保标准的; (二)拥有非维持家庭最低生活需要的汽车、空调、摩托车、钢琴等高档消费品的;申请日前1年内购置新电脑、彩电、冰箱、音响等家用电器价值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倍以上的; (三)家庭成员拥有工厂(含加工点)、公司、商店、服装店、干洗店、影楼、网吧、话吧、游戏厅、饭店、旅馆(含公寓)、药店、诊所、健身房、美容美发厅等经营实体的; (四)申请日前3个月内,有证券投资行为或者家庭存款及贵重首饰折合成现金合计超过一定数额的(一般为超过家庭成员3个月应领取全额保障金总额的),家庭对外有较大额度的馈赠、礼金支出的; (五)除《长春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外,申请日前3年内,购买住房或者装修现有住房的; (六)家庭成员有吸毒、赌博、嫖娼、酗酒行为,并因此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且仍不悔改的; (七)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不按规定领取城市低保金、不按规定真实申报家庭实际收入和家庭实际支出、不按要求提出续领申请或者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八)具有劳动能力的无业、失业人员(男16-60周岁、女16-50周岁)无就业要求,两次以上拒绝职业介绍机构、街道(乡镇)、居民(社区)委员会提供就业岗位的; (九)家庭成员出资安排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自费择校就读3年以内的,自费出国学习、工作的; (十)劳教人员和服刑人员在教育和服刑期间的; (十一)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十二)外地来本市就读的在校学生或者外来务工人员; (十三)本市非农业户口,本人常年在其他地区居住生活,回到本市市内生活不够6个月的。 9、低保家庭除了享受低保金外,还可以享受哪些政策照顾? 答:对享受我市低保待遇的居民,在就业、就学、医疗、丧葬、住房、采暖、从事个体经营等方面给予扶助和照顾。 10、如何领取低保金? 答;低保金以货币形式按月实行银行社会化发放。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可按月到指定银行领取城市低保金。 11、低保家庭收入发生变化影不影响低保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