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2014〕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4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 发展改革委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改革是今年政府工作的首要任务,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现就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做好2014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改革贯彻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要紧紧抓住推动发展和改善民生中的难题,从群众最期盼的领域改起,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改起,从社会各界能够达成共识的环节改起,优先推出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有直接效果的改革举措。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理解其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处理好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关系、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全局和局部的关系、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的关系、胆子要大和步子要稳的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握好改革的战略重点、优先顺序、主攻方向和推进方式,正确、准确、有序、协调地推进改革,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 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抓好简政放权的先手棋,进一步完善放管结合的体制机制。今年,要重点取消对投资创业就业影响大、对经济社会发展制约明显的行政审批事项,更大限度地向市场放权、给企业松绑,更大程度地让人民群众受益。该下放的事项要坚决下放,充分发挥地方政府贴近基层、就近管理和便民服务的优势。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取消或简化前置性审批,充分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推进投资创业便利化。 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原则上予以取消,确属需要且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事项,要依法履行程序。加快清理各类变相行政审批,该取消的一律取消。 加快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制度。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开。清单之外的,一律不得实施审批,让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加快探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方式,逐步做到负面清单之外的事项,由市场主体依法自行决定,实现“法无禁止即可为”。在全国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落实认缴登记制,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由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公示制度,让市场主体不断迸发新的活力。 进一步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坚持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放活和监管同步到位。应当取消的审批事项,要真正放给市场和社会,不能避重就轻、放小留大。已经下放的审批事项,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基层和社会组织要联动配合,接住管好,切实解决好“中梗阻”和“最后一公里”问题。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和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严厉惩处坑蒙拐骗、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蓄意污染环境、违背市场公平竞争原则的行为。建立科学的抽查制度、责任追溯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重点监控问题企业和违法违规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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