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郁 南充市营山县机关公务员公务员何明华,与妻子谢春梅结婚9年来,因妻子不满于家庭经济状况,再加上聚少离多,于今年7月份被妻子诉上了法庭,近日在营山法院的调解下,两人达成了离婚协议。(四川在线,9月11日) 古话说:“贫贱夫妻百事哀”,因为配偶和家庭经济状况不佳而离婚,如果放在一般人身上,也许人们不痛不痒的说两句“拜金女”“软饭男”也就是了;但由于对方是县直机关公务员,因此这条新闻一经爆出,就引发广泛关注。 事实上,很长一段时间里,公务员一直是婚恋市场上的“香饽饽”,原因就在于人们的定式思维:稳定、清闲、有地位、福利好;即便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公务员福利大幅削减的情况下,还有很多人义无反顾的加入“公考”大军;更有甚者,非公务员“不娶”“不嫁”,而与另一半分道扬镳。 因此,这起离婚的事件多少显得有些另类:在县级城市,男性公务员在婚恋市场不是一般的吃香。因为一般来说,这些地方没有大型的企业工矿,青年男性大多外出务工,留下的收入普遍不高;而这些年轻的公务员不仅学历高,而且有地位、工作稳定,因为不单是“体制内”的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虎视眈眈,其他各行各业的单身女青年也乐此不疲。抛开这么好的丈夫离婚,是双方性格不合,或者感情出现危机,还是家庭内部矛盾凸显? 仅就报道而言,抛开“闪婚”和聚少离多的因素,其实问题的症结就在于女方对家庭经济状况的不满,或者更直白一点说,对丈夫收入不满。 “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因为对公务员丈夫收入不满而提出离婚,相信这是一个让所有人大跌眼镜的结论,甚至会质疑“公务员又出来哭穷?”然而透过这篇新闻,结合近期有关公务员工资待遇的报道,我们不难得出一些有悖于以往认知的新认识。 古话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其实这也意味着,每一行里更多的都是普通的劳动者,公务员也不例外。依照如今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即便是位高权重的副部级高官,年收入也只是10万出头,要在北京买房,无异于登天;而普通基层公务员,月收入2000出头,并不是矫情的哭穷诉苦,而是普遍的面临的现实,而他们同样要面临养家糊口的问题。因此,没有必要对公务员涨工资的要求另眼相待;否则,“低收入”不仅能导致公务员离婚,还可能导致离职、离心等其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