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自杀,一死不能百了
三届湖北孝感市委委员李海华,以非正常死亡的方式结束自己的仕途。他更显赫的另一个身份是孝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14年7月9日上午9时许,他从自己位于孝感市政府11楼的办公室坠下身亡。(新浪新闻)
又现官员自杀,究竟对谁的解脱呢?与其说是对官员“精神抑郁”的解脱,倒不如说是对“全家幸福”的丢车保帅。贪官自杀了,似乎一切都一了百了,财产不清查了,犯下的罪过不追究了,“人死账清”。于是巨额来源不明的财产得以留下,家人生活得到保障,大有“死了我一个,幸福一家人”的感觉。
当然,官员的非正常死亡原因很多,既有工作压力、升迁受挫、情感问题,也有涉嫌腐败渎职。那么在一起起事件中,在一个个敏感时刻,官员们为什么突然自杀?是确实有失察失职之责,还是当了“牺牲小我、顾全大局”的“替罪羔羊”?是自我选择还是迫于外力?诸如此类的疑问,如果得不到及时的回应,公众就会对公权产生怀疑。
近年来反腐力度不断加大,让一部分问题官员选择自杀避免给其他人带来“麻烦”的新闻也屡见报端。自杀干部的“舍生取义”,给贪腐案件的侦破蒙上了重重疑云,有些事情就此不了了之。这种“人去事了”的漏洞,不仅让一些罪不至死的干部成了替罪羔羊,那些因自杀而中断的线索背后,可能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罪恶”。倘若查处腐败绝不因人去而废止,假如对涉案对象多些监管和保护,做些疏导和沟通,是不是能让官员自杀少上几起呢?
其实,公众对官员自杀是否公布死因的争议背后,透露出的是对官场生态的一种关注。这种关注不仅仅停留于对权力是否滥用的监督层面,还有对官员信息公开的渴求。比如说自杀官员中有好几例都留下绝笔,称是出于工作压力,到底是什么样的工作压力,能把官员逼到自杀的地步?是官员自身出了问题,还是我们的官场生态有问题?因而,表面上看公众是在关注官员自杀,实质却是公众对公权力阳光化、对官员信息公开的呼唤。
作者:楠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