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4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35岁崔姓女子正与刘姓丈夫进行离婚诉讼,在法庭审理时,因摩托车所有权问题,辱骂刘男“真的不要脸耶”,判罚5000元(新台币 下同)。
台中地院判决书指出,崔、刘两人关系不睦,目前正在进行离婚诉讼中,家庭法庭公开审理时,夫妻2人因为重型摩托车的问题争论,刘男向法院表示,摩托车是由他付钱所买。
一旁的崔女闻讯,在法庭上当时辱骂刘姓男子“真的不要脸耶”,男子认为是公然侮辱,当场向法官说“这里是法庭,可以骂人哦”,法官虽训斥崔女,讲情绪话是没有用的,但刘姓男子仍提告,崔姓女子辩称这是离婚讼诉审理时的,自己情绪上的陈述,只是想要回摩托车而已。
法院审理后,判决女子应处罚新台币5000元,可易服5天劳役,全案还可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