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情人拒绝,竟然迁怒于情人丈夫,并将其杀害。近日,思明区人民检察院批捕杀害情人丈夫的犯罪嫌疑人胥某。
现年43岁的胥某仅初中文化,曾因犯绑架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胥某来厦门后于2010年认识王某及王某之妻小青,后和小青成为情人,于2012年开始姘居于海沧某小区。2013年11月初,小青欲摆脱胥某到外地打工,不愿再与胥某在一起。
胥某因无法挽回与小青的关系而迁怒于小青的丈夫王某,遂于2013年11月23日中午到大同路找到正在拉板车候客的王某,谎称海沧有个拉渣土的活。2013年11月24日上午,胥某再次哄骗王某到他与小青姘居的住所,并谎称该处楼顶需要修葺一个花台。胥某与王某谈好价钱后,将其留下喝酒。席间,胥某故意羞辱王某,将小青如何与其发展成为情人,如何姘居等等一五一十告诉王某。
王某听后辱骂胥某,早有准备的胥某使用绳子从王某身后勒住其脖子,再拿出菜刀割王某的脖子。王某被害后,胥某还将其残忍肢解。胥某还将王某随身携带的一张银行卡及一部手机据为己有。
2013年11月25日凌晨,胥某将装有王某尸块的编织行李袋,转移到其打工的厦门市某广场工地宿舍居住处室内藏匿,并于当晚7时许在工地上填埋了行李袋。
胥某杀害王某后,王某的儿子、弟弟、朋友多次打王某的电话,胥某还屡次接听,称王某在干活或称手机在充电。更不可思议的是,胥某竟敢用王某的手机给王某的儿子、弟弟发短信,询问王某的农行卡密码。没问到密码,他还铤而走险,持王某身份证及银行卡,冒充王某到银行重置银行卡密码后,将王某存放于卡内的4.3万元全部取走后潜逃。
市公安局思明分局接到王某家属报警后,经缜密侦查,于2014年1月11日在四川省都江堰市将胥某抓获归案。(当事人均为化名) (记者 郭桂花 通讯员 林泳平 张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