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女网友相约宾馆被四名男子殴打勒索
发布时间 : 2014-02-19 10:16 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东亚讯(王腊梅 刘莹 记者 杨成启) 2013年12月26日,家住长春南关区的市民李某突然接到刚加上不久的QQ好友的信息,对方称现在很寂寞,想约其在宾馆见个面。突然接到这样信息的李某虽然很纳闷,但是想着能有艳遇,还是按照对方提供的地址来到了宾馆内。
当天18时许,李某见到女子后,对方年轻漂亮而且谈吐很优雅,这让李某觉得没有白来。宾馆房间内见面不到10分钟,女子去了一趟厕所,但是出来后,女子却直接将房门打开,接下来的一幕完全出乎了李某的意料。房门被打开后,四名男子持刀走进了房间,先是对李某进行殴打,随后其中一名张姓男子说出了与李某网上发生矛盾的事情,而李某才明白原来是张姓男子为了泄愤,才把自己骗来的。之后张某表示,为了这次特殊的见面花了很多钱,李某需要赔偿其损失费。
随后在张某及同伙的持刀威逼下,李某与张某协商答应拿出人民币40000元进行赔偿。由于身上没有那么多现金,李某写下了40000元欠条,而张某将李某的LG手机和身份证拿走后,让其在仨朋友的陪同下回家筹钱。
李某出了宾馆门后,趁仨男子疏忽时逃离了现场,随后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民警经过侦查,先后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检察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张某在网上因琐事与被害人李某发生矛盾,为泄愤张某伙同他人将李某骗到酒店后,对其进行殴打并敲诈勒索。张某及同伙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涉嫌敲诈勒索罪。日前,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已依法批准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随后记者就此案中欠条的问题咨询了长春法序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志新。李律师介绍,此案中李某在受威胁情况下签订的欠条是不被法律所认可的,这种虚假的、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欠条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责任编辑 : 贾国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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