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间,女友与陌生男子走进宾馆客房。关门时刻,男友林某出现在两人面前,当场便将陌生男子打伤。近日,林某这一过激行为换来半年牢狱之灾。
经查,2013年6月13日,霞浦男子林某(20多岁)到福州出差,当晚便回到霞浦。林某想找女友汤某(20多岁),汤某说家中有客人改天再见。随后林某准备回家时看到,女友竟然从家里出来,身旁还有一名陌生男子,女友乘坐陌生男子的摩托车离开。
为一探究竟,林某一路跟随两人。当晚10时30分许,两人最终进入松港街道一家宾馆。林某跟随进入宾馆,发现两人进入一间客房,于是出现了文初的一幕。事发后,警方介入调查。陌生男子姓陈(30岁出头),头部、右侧颞顶部等处受伤。经霞浦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被害人陈某伤情为轻伤。
随后,霞浦法院介入此案。经法院审理认为,林某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到被告人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对被告人林某予以从轻处罚。根据本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一审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六个月。(记者 陈翊群 通讯员 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