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政法网讯 富家女爱上条件普通的“有妇之夫”,两人同居并生下一个儿子。原配夫人得知后,叫了一帮亲戚,上门讨“说法”,把富家女家里砸得七八烂。
小兰(化名)今年29岁,家境优越,收入颇丰。在一次交际活动上,与已过而立之年的男子彭某好上。经过一段交往之后,彭某时不时就住在小兰家。几年过去了,小兰还为彭某生了一个儿子。
但是,天下没有不透墙的风。不久前一次婚宴上,有亲戚将此事告诉彭某的妻子向某。气不打一处来的她就寻机教训这对“野鸳鸯”。经过多次对丈夫的跟踪,终于发现了“小三”的住处。
1月19日傍晚,向某与母亲带着一干亲戚来到宁化路某高档公寓敲门,并威胁不开门就报警,随后屋内人才悻悻开门。一进门,向某等就见丈夫与一个陌生女子在一起,身边还有一个小男孩。向某抡起屋内的椅子见物就砸,客厅一片狼籍,估计有四五万元的损失。
台江义洲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在了解情况后,民警表示:小兰的行为是破坏他人合法婚姻家庭,应受谴责,但向某上门砸坏他人的私有财产维护自己的权利,也是违法的,建议双方正确处理各自之间的关系,至于赔偿,双方表示会自行协商解决。
(福州政法网记者 伊宁倩 通讯员 义洲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