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5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苗栗县已婚警察丁鸿荣去年和小三到新竹市汽车旅馆开房间,事后双方口角,女方提出分手,丁男一怒之下竟不顾她反对,撕破她衣服、拍裸照、性侵得逞。女友提出告诉,新竹地检署依强制性交罪、强制罪起诉丁男。
丁鸿荣(50岁)原本去年底要退休,因此案退休案暂缓,案发后,苗栗县警局记他1大过处分,起诉后,将持续列为关怀辅导对象,如经刑事判决确定,依公务人员惩戒法,将停职处分。
检警调查,丁男去年9月休假时,和40岁女友到新竹市游玩,2人到汽车旅馆开房间,但酒后起争执,女友表示要分手,还说要当KTV传播小姐赚钱。丁男怒骂她“不要脸”,将她手机摔坏,还撕破女子内衣、裙子,对她拍裸照。
女友指控丁性侵,还以打火机烧掉她外衣,并要她签下100万(新台币下同)借据,作为他的精神损失赔偿,否则就要对她家人不利,她只好签下借据。
女友没外衣可穿,哀求丁男帮她买衣服,趁丁外出时跑到柜台求救报警,警方赶到时,丁男刚好买衣服回来,当场被捕,坦承与女友争吵,有扯破她的衣服、也用相机拍下12张裸照。但他强调,女友签下的借据是之前的借款,他没有性侵对方,两人发生性关系是你情我愿。
检方调查,女子手臂受伤,且内衣等确实被扯破,外衣也被烧毁,手机被摔坏,但没找到借据。汽车旅馆柜台人员作证女子当时衣衫不整,慌张求援,检方依强制性交罪和强制罪起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