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挖掘我省“银色人才资源”优势,鼓励老同志积极踊跃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近日,陕西省委老干部局印发了《关于老干部志愿者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活动的通知》,决定在省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中央驻陕单位、省级老年社会组织中组建“老干部公益服务队”。
活动将按照“自觉自愿、量力而行,志在奉献、服务社会”的原则,在充分尊重老同志意愿的基础上,吸收热衷志愿服务、具备相关服务专业知识与技能、身体较好、愿意义务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老干部作为志愿者。老干部志愿者主要开展医疗保健服务、科教服务、文化服务、扶贫帮困、网络评论、社区服务、文明出行、法律咨询、大型活动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
《通知》要求,省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老干部的兴趣、特长、意愿,并依托各系统的行业技术优势,分类组建老干部公益服务队,重点发展医疗保健服务、科教服务、扶贫帮困等为民的社会公益事业服务队。据悉,省委老干部局将对各部门、各单位的老干部志愿者登记信息进行汇总,形成“陕西省老干部志愿者荣誉信息库”,并对老干部公益服务队开展公益活动进行宏观指导,定期组织老干部志愿者开展座谈讨论、经验交流,通过评定星级志愿者和星级服务队等方式对参加公益活动成效显著的个人和团队进行表彰奖励。(记者 拓玲 通讯员 苏成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