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月18日召开的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4年陕西省民政工作将在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管理、社会救助、殡葬改革等方面呈现诸多亮点。
2014年,省民政厅将积极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制、公建民营、医养结合、以房养老等方面的改革和试点工作。西安、宝鸡、咸阳、渭南4市年内将各建设1至2家规模较大的民办养老机构。
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省民政厅将下放非公募基金和异地商会审批管理权限,取消社会团体和基金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同时,推动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政策体系,今后,凡是新增加的工作职能只要适合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原则上将不再增加机构和编制。
2014年,陕西省将把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扩大到全省所有区县,并拓展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年底前实现市级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人员范围扩大到低收入群体和特困群体,基本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救助比例达到65%以上。
陕西省还将加快制定《陕西省基本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坚决禁止散埋乱葬、修建大墓豪华墓等行为;在非火化区,探索推出新增死亡人口自愿火化的激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