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宋洪武副主任代表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地方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决定重大事项职权进一步落实,监督工作方式进一步拓展,代表主体作用进一步发挥,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为陕西省全面深化改革、建设“三个陕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