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陕西省招生办《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正式下达,陕西省播音编导艺术专业的招考方式和侧重方向都做出了相应调整,而早在2014年,教育部就已下达《艺术学门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稿),文件指出,教育部将提高艺术门类文化课控制分数线,其中美术类本科专业学生的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不能低于同批次普通文理科学生文化课成绩的70%,音乐类专业学生不能低于同批次普通文理科考生文化课成绩的65%。
陕西省此次调整,一方面是对教育部指导意见的积极回应,另一方面也提高了艺术学门类设置院校在招生工作方面的调控水平。使陕西省未来的艺考大环境更加合理规范。
面对新政的实施,广大艺考生及家长应在充分理解艺考新政策的具体细则及要求后,对考生自身有客观理性的认识,并科学地调整艺术专业课及文化课的学习时间和投入精力。
陕西省播音编导统一笔试作为关键性的前置环节,举足轻重。
根据新政规定: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划分为5个类别:美术类、播音编导类、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播音编导类实行专业基础笔试统考,招生院校可根据本校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在全省专业基础笔试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参加播音编导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必须先报名参加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笔试统考,考试合格持《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统考合格证》到招生院校参加专业课校考报名。
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笔试统考,一方面减轻了考生及高校的组考负担,另一方面也解决了专业设置院校因生源范围超出独立考试范围的尴尬,确保了高等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根据陕西省招生办下达的新政策规定,陕西省播音编导统一笔试作为学生进一步参加各个专业设置院校单独考试的基础,是考生具备艺考生身份,从而进行应试报考及志愿填报的大前提。
其一:统考成绩是考生后续参加校考的“通行证”。如果考生不能通过陕西省统一笔试,则不具备统考之后各大院校设置的单独校考的报名资格。
其二:考生只有取得了统考合格证和专业设置院校的单独考试的合格证后,才有资格按照艺术类考生的具体要求填报志愿,并根据报考院校的不同录取原则成为艺术生。
所以,陕西省播音编导类艺考生应合理安排专业科目的学习时间,有针对性的将统考考试中的涉考科目作为复习的重点,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
考生及家长应对考生自身文化课成绩进行合理预期,扬长避短。
根据新政规定:陕西省内院校(不含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合格(包括播音编导类、表演类校考)的基础上,播音编导类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一:针对于文化课成绩较为理想的考生:在本陕西省内院校能够满足个人期待的前提下,不应将精力过多投入到艺考之中。在统考笔试结束后,选择省内重点院校作为应考目标,根据新政规定,依据新政“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的录取原则,结合自身文化课的实际情况,选择应考院校。不建议选报培训时间过长的 “集中班”“全日制班”将精力全部投入到艺术专业的学习之中。简而言之,应牢牢把握自身文化课成绩的优势。
二:文化课成绩一般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并不突出的考生,且在合理预期的前提下,能够保证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文理本科第一批次控制线的80%以上,(根据2015年陕西省文理科第一批次控制线:文科510分,理科480分)在艺术统考结束后,应合理选择校考院校,制定合理计划,根据选择报考院校的校考科目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因校考院校较多,组织考试的时间较长,一旦学生过分留恋校考,文化课的有效学习时间将受到影响。从陕西省最新公布的政策来看,文化课成绩将逐渐成为传媒类考生升学的主要审核标准。
三:文化课成绩较差的考生:陕西省统考的通过率,是建立在满足省内及省外院校的额定招生计划之下的。也就是说,不存在统考通过率较低无法满足招生院校的招生需求,统考笔试一定是根据有招生需求的院校额定招生人数和统考笔试的报名人数总数,合理的划定合格分数线,并保证过线人数与招生院校额定人数的倍数关系科学合理。根据新规,陕西省内院校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播音编导类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的原则,即便文化课成绩较低的考生能够通过陕西省统考甚至取得较高的分数,在以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审核标准的前提下,文化课成绩较不理想的考生在本省内仍不具备优势。应在保证通过陕西省统考的前提下,提早向省外按照专业课成绩排名或按照文化课专业课成绩综合比例排名为录取原则的院校分流,但是,艺考结束后的文化课学习,仍应全力以赴。
[责任编辑: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