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21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国家煤监局行管司司长曹安雅率领第11督查组,会同陕西煤监局、省安监局、省煤管局,对陕西省安全生产进行了督查。现场抽查了咸阳、渭南辖区8处煤矿、4处非煤矿山、4处烟花爆竹、3处危化共19处企业或场所。陕西煤监局副局长高兴宏及咸阳、渭南分局负责同志参加了督查活动。
督查组直奔基层,直入现场,查阅了相关资料,共发现隐患63条,其中煤矿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煤矿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市场下行影响煤矿安全投入不足;三是煤矿托管机制有待完善;四是矿井关闭不到位等。督查组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向咸阳市、渭南市、省政府进行了反馈,提出了要求。一要继续提高认识,完善安全责任体系;二要继续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三要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攻坚战,突出煤矿安全重中之重;四要深化警示教育;五要继续深入宣贯新《安全生产法》,掀起一个热潮,落实到基层、企业、职工,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做到学法、知法、守法。咸阳市、渭南市及彬县、韩城市煤炭主管部门表示,要认真抓好督查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督促煤矿立即整改,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