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是上世纪八十年被人骑着自行车走街串巷介绍的小保险;更不是销售误导、众矢之的“恶”保险;拥有9万亿总资产的中国保险业将步入特殊历史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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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一季度尝鲜14只创业板股经济观察报独家获悉,《国九条》之后,国务院或于上半年出台的《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意见》(俗称“新保险《国十条》”)将赋予保险业全新的现代保险服务业之角色定位。
“有别于2006版《国十条》的是,新《国十条》不局限保险业自身的发展,而是谋求融入新时期的国家发展战略中;”5月13日,一位中国保监会接近人士透露,“如保险可成为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利器,届时国家有望把保险机制纳入城镇化建设的总体部署之中。”
涉及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建部、银监会、证监会等诸多部委的新《国十条》将会是一个部门之间协商与妥协的“结果”。
据透露,税收优惠政策有望写入新《国十条》中,但目前能否得到诸如财税等政策的充分支持尚是未知数;而新政该出的还是会推出来——要“升格”的保险业已行至新发展拐点。
不过,将贴上“高大上”标签的保险业真能鱼跃龙门吗?有哪些障碍要克服?
新《国十条》框架
“新《国十条》将更加务实,可以从‘服务民生与国家经济+自身需要’两方面去理解新《国十条》的制度框架。”上述保监会接近人士说。
“责任保险、农业保险、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巨灾保险”等险种将会成为《国十条》单列条款。
最大的亮点是,保险业在服务国家保障体系中将有一个“名份”,尽管依然还是行保险之业,但今日保险业的角色、作用较昨日截然不同。保险业的身份与地位在新《国十条》中会进一步得以提升与确认。
正如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近日表示,保险作为市场化的社会互助机制和风险管理机制,是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可或缺的制度安排。
诸如:保险业在“服务农业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服务社会治理体制建设、服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服务经济发展、服务金融体系建设”等“五大体系”中均将发挥重要作用。这些方向或将在新《国十条》得以明确。
不难看出来,保险业试图跳出狭义保险的概念,正全面融入服务民生、国家经济的建设布局之中,通过“更有位”,实现“更有为”。
以服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例,将鼓励大力发展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周延礼指出,调动国家、企业、个人等多方面力量,运用好政府和市场两种机制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减轻财政负担,增强经济活力。
“构建市场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大力发展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环境污染、旅游出行等领域的责任保险”则是服务社会治理体制建设的主要内容。但这涉及与不同部委之间的协调配合。
服务经济发展是指为国家重大项目建设提供稳定资金来源。保险资金通过基础设施投资计划、股权、不动产等形式,提供长期资金,满足实体经济发展的长期融资需求。
在服务金融体系建设方面,按照周延礼的话说,增加居民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渠道,缓解银行资金高度集中的压力,促进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货币市场深入融合与协调发展,完善金融体系,提高金融市场效率。
当然,新《国十条》中涉及金融产品方面的内容,则需要与证监会、银监会等部门去协调。
就自身发展需要而言,保监会正力促推动国家财税部门给予保险业养老险递延税政策支持,“届时税收优惠可能会写入新《国十条》,但目前还在密切协商之中。”上述接近人士说。
以养老险个人税收递延型保险为例,尽管寿险公司将因此长期获得行业性利好,可是研究7年之久仍未面世。去年1月上海市政府工作报告披露,上海将在2013年开展个税递延养老保险等创新试点;但截止目前试点尚未启动。
所以,理想与现实之间总有一段或长或短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