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关手机“流量清零”的话题,再一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
在湖南消费者状告运营商“流量清零”案一审败诉之后,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关于“手机流量清零是典型霸王条款”的言论,又一次将这个话题推上风口浪尖。
其实,伴随着4G时代到来,有关手机上网流量资费的争议屡屡见诸报端。从“房子一夜归移动”的段子,到“流量鸡腿论”,这些争论背后,反映的是用户对手机上网的迫切需求和对流量高资费的忧虑。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报告显示,我国手机上网的人群比例已经达到81.0%,远高于其他设备上网的网民比例。然而,高昂的流量费用让人们使用手机上网时常常感到“肉疼”。
对比三家运营商4G资费不难发现,套餐内的流量少则百MB,多则数G,平均每MB价格只有几分钱;而超出套餐的流量,三家运营商定价默契地保持一致,每MB三毛钱,堪称“天价”。套餐内外巨大的价格差距,让用户不得不对套餐内流量“寸土必争”。
今年年初,工信部发文取消了电信业务资费审批,电信运营商可以对流量、语音、短信等业务资费实行自由定价。
工信部此举,是希望通过市场竞争,进一步推动电信业务资费水平的下降,充分发挥市场“无形的手”对资费的调控作用,推动企业不断提高电信资费透明度,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从屡见不鲜的手机流量争论可以看出,虽然工信部解开了束缚运营商的“绳索”,然而,市场这只“无形的手”,面对三家运营商的“默契协作”,却未能推动手机流量价格“破冰”。
拥有无穷魔力“无形的手”,要发挥出作用,前提条件是建立完全自由、开放、竞争的市场环境。而在没有形成自由竞争的行业领域,当市场调控失灵,无法满足消费者诉求时,仍需要政府使用强有力的“有形的手”,来弥补其不足。
鉴于此,对于沸沸扬扬的手机上网流量“月底清零”争论,亟待行业主管部门利用“有形的手”,制定规范制度,确立资费标准,实行最高限价,以回应民生关注,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这也是政府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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