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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出轨转财产 司法帮助维权益 中国新闻网 许昌

2015-12-29 18:23 | 来源: 网络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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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出轨转财产 司法帮助维权益

时间:2015-12-29 10:05:42 来源: 中新网河南新闻 【 】 【 】

  中新网许昌12月29日电 近日,在襄城县司法局湛北司法所米娇所长的大力调解下,湛北乡某村的李某和王某最终达成一致离婚协议,双方错位的夫妻关系随之解除。

  据了解,襄城县湛北乡的女青年李某,于2009年经人介绍与王某相识结婚。婚后,夫妻二人一起外出打工,感情还算融洽,后来李某怀孕回家待产,两人通过电话相互联系。但一段时间后,李某感觉王某打电话的次数逐渐减少。女儿降生后,王某在家仅待了三个月就又返回了打工的地方,并且电话也更稀少了。李某开始以为是丈夫工作忙忘记了,就主动给王某打电话,但王某经常以加班为由匆匆挂断。次数多了,李某心生疑窦,便狠心给刚满周岁的女儿断了奶,独自到王某打工的地方一探究竟。

  面对李某的突然出现,王某不但不高兴,反而十分生气,责备她不该抛下年幼的女儿,为此,两人还发生了激烈的争吵。不久,李某发现了端倪,原来王某和一同打工的女子于某好上了,且两人已同居。为了年幼的女儿,李某强压怒火把王某带回了家,经过双方父母的教育和劝说,王某同意和于某断绝来往,并用积蓄买了辆小货车做起了运输生意。可好景不长,王某又偷偷和于某来往起来,还经常以跑长途为由几天不回家。李某察觉后,坚决提出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王某同意离婚,但声称生意赔了,小货车也卖掉还债了,没有可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不明真相的李某一时茫然无措,无助的她只好来到湛北司法所寻求帮助。

  湛北司法所所长米娇了解情况后,从维护妇女权益出发,决定帮助李某查明真相,讨回公道。根据李某提供的线索,米所长走访调查了与王某生意上有来往的人,证实王某根本不存在生意赔本和卖车还债的事情。在固定了相关证据材料后,米所长通知王某到司法所接受调解。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存在明显过错导致婚姻破裂的,过错方应承担过错责任,少分或不分财产,对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法院在查明真相的基础上还会给予额外的惩罚……”根据掌握的证据材料,结合《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米所长对王某进行了严词警告。在事实面前,王某羞愧地低下了头,他表示不希望通过诉讼渠道离婚而伤害到孩子,同意由司法所进行调解,并承诺给予李某精神赔偿。

  最终,在米所长的大力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离婚协议:1、王某补偿李某精神损失费3万元;2、女儿由王某抚养,李某在具备一定经济条件下适当支付抚养费;3、待3万元补偿支付到位后,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李俊杰通讯员 吴志军)

(编辑:聂竸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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