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漾(化名)与刘鳕(化名)同为河北省保定市定兴人,二人住在相邻乡镇,发展并保持情人关系两年后,竟因琐事翻脸,这厢在男方村里张贴大字报,那厢更是直接动起了手,还将女方非法拘禁。 2013年张、刘二人通过网络聊天认识,后不顾彼此家庭,发展并保持情人关系达两年。2015年初,二人因刘鳕堕胎、看病等原因发生争执,刘鳕一时气愤,在周边村落张贴大字报,并发短信给张漾的家人,对张漾及其妻子、孩子进行侮辱。 张漾怎由得刘鳕“胡作非为”,迅速展开了“反击”。 2015年10月2日13时30分许,张漾为了教训刘鳕,安排霍某某为其驾车,将刘鳕自家中强行拖至车内,指使霍某某沿张贴大字报的位置行驶。期间,每到一张贴地点即将刘鳕拖下车予以殴打,直至19时30分,在公安机关干预下,刘鳕才得以恢复人身自由。期间,刘鳕人身自由被限制达六个小时,累计被殴打六次。 检方表示,刘鳕肆意侮辱张漾及其家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应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同时,人身自由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容以任何形式加以践踏。张漾限制刘某人身自由并殴打的行为,因其已触犯刑律,更应严惩。2015年10月18日,定兴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做出了批准逮捕决定。(马骏杨建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