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的老婆葛某与杨某在一家公司上班,王某查看杨某的手机时,发现杨某曾经给葛某发过暧昧短信,于是开始怀疑杨某与葛某有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但葛某与杨某都否认此事。2013年年初,王某开着自家的机动三轮车送葛某上班,在葛某公司门前,恰巧遇见了杨某,王某于是持尖刀朝杨某胸、腰等部位连刺数刀,造成杨某心脏、肺等组织器官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王某作案后逃离,直到9个月后,王某在外地被公安机关抓获。 2014年4月,一审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王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人经济损失。宣判后,王某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检察机关没有抗诉。 一审法院依法将判决结果报送辽宁高院核准。近日,高院依法对案件进行了复核。高院认为,王某持械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惩处。辩护人所提“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认罪态度较好;被害人对案件引发有一定责任”的意见属实,且在原判时已予充分考虑。王某故意杀人致人死亡,其罪行及后果严重,本应严惩,原审根据本案案发起因、事实、性质、社会危害性及相关法定、酌定量刑情节,对王某综合评价,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原判定罪准确,量刑适当。裁定核准一审的刑事判决部分。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梅天磬 原标题 [疑妻出轨 男子刺死“情敌”被判死缓] 以上内容来自:沈阳晚报 [责任编辑:yfs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