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6月19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李涛 通讯员 黄戌娟 胡峰)刘某遭受丈夫车某家庭暴力,在多次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离婚。昨日,湘潭县法院经审理后认定两夫妻感情破裂,判决准予两人离婚。 刘某系湘潭县人,1994年和车某相识恋爱。1996年,两人按当地习俗结婚,但没有登记结婚。1997年,刘某生下一个小孩后,一直在外打工。2009年,双方因感情不和,在补办结婚手续后先协议离婚,后又登记复婚。 期间,车某因怀疑妻子与长沙男子彭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多次与妻子发生矛盾,并几次与妻子及其家人发生纠纷,还动手打了妻子,后经派出所民警制止。 之后,刘某一直躲避丈夫。车某为此两次找到妻子娘家,并与岳父母发生冲突,还掀翻餐桌砸坏物品。刘某了解到丈夫曾经和朋友一起吸食过麻古,为此事与车某经常争吵。因不堪忍受争吵和经常被打,刘某向省妇联反映了她的遭遇,并向法院起诉离婚。 鉴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法院对刘某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返回湘潭在线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