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民刘先生通过微信结识了一个女孩,觉得人挺好,就见了几次面,没想到最后,自己的金戒指却被女孩顺走了。如今,这位姑娘也不知所踪,那么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26岁的刘先生,家住九台。由于工作上的事儿,过年这段时间,一直都在绿园这边的一旅馆住。1月31号,刘先生在旅馆呆着没事儿就打开了微信,通过搜索附近的人,和一位姑娘聊了起来。 刘先生说,俩个人每天都通过电话,短信,微信进行沟通,随着了解的深入,刘先生也渐渐对这位姑娘产生了好感。2月1号,自己和女孩见了第一次面。 刘先生说,这次见面后,俩人感觉都不错,也约定了过几天再见一面。到了2月3号下午,两人又约在快餐店见面,聊了一会儿后,女子提出要看看刘先生手上戴的金戒指。 刘先生说,女子挂断电话就说自己要先回家一趟再出来。当时自己提出让女子将戒指还给他,可女子表示想再看看,而且一会儿就会回来。等了半天,刘先生也没见女子回来,就给女子打去电话。 刘先生说,戒指是他在西安打工时买的,一共20多克,7000多块钱。如今戒指要不回来,他就想托记者帮帮忙。当着记者的面,刘先拨打了女子的电话。 (电话采访)刘先生:你把我戒指还给我行吗? 女子:你要再这么骚扰我,我报警了。 刘先生:不是,你把我戒指还给我行吗?你现在你报警 女子:你把我钱还我,我都不要了,你要不要脸。 刘先生:不是,我欠你什么钱啊。 女子:你好好说话,我现在没时间。(电话挂断) 随后,记者又一次拨通了这名女子的电话,对于刘先生指正她拿走了戒指一事,女子给予否认。女子告诉记者,她和刘先生是朋友介绍认识的,并且已经交往过两个多月,并不是通过微信。 女子说,因为家人不同意,她和男子已经分手。而交往中,刘先生多次以手头困难为由向自己借钱,零零散散的加起来能有上千块。当时,为了尽快分手,自己也没追究。不想到头来,刘先生却多次以她拿走戒指为由,约她出去谈谈,令她很无奈。自己没拿过戒指,也不回做出任何赔偿。现在,她就想和刘先生彻底脱离关系。对此,刘先生有不同的说法。 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的宗丽娜律师表示,此事属于民事纠纷,如果刘先生有证据证明戒指是女子拿走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而女子如果想索要欠款,也需要提供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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