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我是汉中南郑县新集镇人,本人于2004年应征入伍,在西藏某部队服役8年,于2012年底参加公务员考试,后来被录取,现在在西藏上班。按照国家规定,退伍军人都能领取到由入伍所在地民政局发放的相关补助,而我回来到南郑县民政局报道的时候,他们说我的档案没回来不能报道,所以不能领取相关补助。我的档案案当时由西藏地方政府直接从部队提走,所以无法拿回老家。我想咨询一下我这种情况该如何解决?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汉中市政府核查。 经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领取补助金程序是:入伍所在地民政局安置办收到退伍士兵档案后,通知本人携带退伍证、户口本、行政介绍信报到登记,填写《陕西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信息登记表》,经审查后报省、市审核,待省安置办下拨补助资金后,本人携带退伍证和身份证到当地安置办领取。因你退伍时档案未寄回南郑县民政局,也未履行报到手续,暂时无法领取补助金。经研究,类似你这种退伍档案无法带回的,由本人携带用人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入伍批准书、政审表、退出现役登记表等复印件(应注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公章)及退出现役证原件、行政介绍信,于当年12月底前到当地安置办补办相关手续,待次年省、市审核后发放补助金。县安置办已就有关情况向你作了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