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市“镇超工程”项目建设改造乡镇超市30个,市上初审通过25个,已上报省厅等待验收批复,预计可获中省扶持资金500余万元。 为了切实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提升乡镇流通业的整体水平,满足农村居民不断增长的消费需求,扩大农村消费,积极应对我省城镇化建设不断加快的趋势,经省政府批准,我省在全省范围内选择具备条件的乡镇,建设标准化超市(简称“镇超工程”)。据了解,“标准化超市”是指超市的商品配送率达到100%,统一结算率达到100%。根据《陕西省“镇超工程”实施方案》,“镇超工程”承办企业须达到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总资产1500万元以上,2010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实施区域内拥有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配送中心,配送车辆不少于10辆;具备3年以上连锁经营的从业经历。建成后的每个标准化超市,营业面积要在400平方米以上,单品数量达到8000种以上,陕北、陕南单品数量达到5000种以上,并具备一定的为周边农家店提供采购、配送、批发或业务指导等服务功能。超市必须设置鲜活农产品销售专区,优先销售本地生产的达到质量标准的农产品。 据了解,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原则,承办企业新建设的“镇超工程”项目,经验收合格,将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承办企业改造的“镇超工程”项目,经验收合格,每个补助5万元。 相关热词搜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