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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矛盾引争执调解多次 小两口离婚

2014-07-01 15:21 | 来源: 网络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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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22日星期二三原县人民法院

吴青与惠慧2005年1月20日依法登记结婚,婚后两人生活还算幸福,次年育一女孩。成婚后,夫妻俩没有单独居住,而在男方家与老人一起生活。他们原想大家庭应该是一副其乐融融的模样,可是婆媳关系的不融洽逐渐让这个小家庭走向了破裂。

婆媳之间难相处,丈夫吴青本该从中协调,可吴青总是叫惠慧让步,为此夫妻俩没少拌嘴。“你和我妈有什么好计较的,她是长辈。”吴青常劝说。“你又是这句话,能不能主持下公道,站出来说句话啊!”惠慧一肚子委屈加憋气,“她糊涂不明白,那你也不明白吗!”每每越说越生气,惠慧和吴青的争吵也是不断。

有孩子后,惠慧和婆婆在生活中还是摩擦不断,在带孩子的方式上更是不相容。惠慧不肯退让,而丈夫又不帮她说话。久而久之,惠慧和吴青之间常闹矛盾,惠慧因此动不动也跑回娘家诉苦。

看着惠慧经常在婆婆家受委屈,惠慧家人同样很生气。“我女儿嫁过去,不是受气去了。”惠慧的妈妈气愤地说,她觉得这样闹下去不行,得去找亲家谈谈了,不能再坐视不管。

本来是小夫妻间的矛盾,最终成了两个家庭之间的矛盾。无奈之下,二人选择了离婚之路。

走到诉讼程序后,吴青称双方不但没有冷静反而变本加厉地争吵。鉴于双方无和好可能的情况下,法官首先采取“背靠背的冷静调解法”,多次与当事双方谈话,了解各自的想法和需求,并让两方家族中声望高的亲属进行劝解。法官摆事实、讲道理、分析如果矛盾进一步激化可能产生的危害和后果,并让双方亲属回去分头做自己家人的工作,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最终在法官十多次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吴青自愿抚养小孩,并给付惠慧人民币3万元,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笔记心情:婆媳相处确实需要技巧,一旦矛盾出现,丈夫就要起到平衡协调的作用。反之,两口子之间吵闹不断,相互积怨,最终升级成为两个大家庭的矛盾,实在就太不明智了。

(文中人物均用化名)(记者 吴萍 刘军伟)(通讯员 高金瑞 崔宁 樊洁 孔媛)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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