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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网友申诉身患重病无低保官方回复:低保金已到账

2014-05-20 16:59 | 来源: 网络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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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网友申诉身患重病无低保官方回复:低保金已到账

赵正永同志简历 | 给陕西省委书记留言

人民网北京5月20日电(吴昊)19日,陕西省各地对网友给省委书记赵正永的22条留言作出公开回复。其中,大荔县双泉镇蔡庄村一名网友留言,反映家中老父高龄,兄长残疾,孩子上学,其本人又不幸查出股骨头坏死,丧失劳动能力,申请低保却未获批。

对此,渭南市政府回复称,2013年9月,该村民向村组递交了低保申请书,经研究并公示后,镇政府于2013年11月5日上报县民政局并得到批准。截至目前,其惠农卡已到账低保金2个季度共计3270元。

【网民留言】

领导你好;我是大荔县双泉镇蔡庄村村民;家有80老父,残弃哥哥,孩子上学。我多年来身体不好。去年病重查出是股骨头坏死,不能劳动生活困难,申请低保村上不办。但是村上有车有商品房的可有低保。请领导调查。。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所反映的问题已经渭南市政府核查。 2013年9月,你向村组递交了低保申请书,经研究并公示后,镇政府于2013年11月5日上报县民政局并得到批准。截至目前,你惠农卡已到账低保金2个季度共计3270元。关于你反映“村上有车、有房的享受低保”问题,经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现公示的低保名单均符合条件。

【网民留言】

尊敬的赵书记,您好!2013年陕西省遴选了一批公务员,请问以后这项工作会常态化吗?2014年还会遴选吗?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所咨询的问题情况如下: 2013年1月,中组部、人社部出台了《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为建立公开遴选长效机制提供了制度保障。 2013年下半年,我省组织实施了省级机关首次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23个遴选部门,共计遴选公务员86名,社会普遍反响良好。 今年,省级有关部门将认真总结经验,结合省级机关机构改革的实际和编制空缺情况,适时提出年度公开遴选工作的意见,以推动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工作的常态化,进而促进公开遴选工作在全省逐步推开。

【网民留言】

尊敬的赵书记您好:延安市宝塔区东关街荫子沟居民张xx及其父母家人一边贩卖毒品来供养家庭成员吸食毒品,其五十多岁的父母都整天吸毒。无视法律,大大损坏周边居民的和谐生活。大群众极力要求党和国家产出这些无视国家法律及人民的财产的犯罪分子。敬请赵书记尽快责令当地公安机关产铲除损坏人民群众的恶人。 礼敬请赵书记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所反映的问题已经延安市政府核查。 宝塔区公安分局对印子沟村进行了摸排,特别是对曾被打击过的有关嫌疑人走访,目前尚未发现有网友反映的吸毒贩毒问题,也未发现该村其他人员有吸毒贩毒行为。下一步,延安市宝塔区公安分局将加大工作力度,依法认真做好打击吸毒贩毒犯罪的工作。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上世纪70-80年代老工伤因工龄短已成特困群体;按工龄涨工资又不享受工伤保险;外省把这些老工伤都相应提了工资;请书记关心本省一群体;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所反映的问题已经省人社厅核查。 目前,按政策,工伤退休人员退休养老金由养老保险机构发放。近年来,我省在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工作中,注意向包括工伤退休人员在内的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倾斜,从2006年至2011年,连续6年对低于平均养老金水平的退休人员提高了养老金标准。下一步,省委省政府将继续关注这一群体,逐步解决其养老金偏低的问题。

【网民留言】

宝鸡市高新区空气污染异常严重,老百姓有活不下去的感觉.近来传言有个新建的味精厂是污染源.但我发现,新宝中的大面积露天煤场及内部供暖系统绝对是重要汚染源.这里空气辛辣呛鼻,路过之人惟恐逃之不及.但有关部门却不管不顾,任其发展.令苍生寒心.万望您能过问此事.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所反映的问题已经宝鸡市政府核查。 经查,宝鸡中学现有各类锅炉7台,其中:2台燃煤供热锅炉,2台6吨立式常压茶水炉,3台燃气供热炉。经现场检查观测,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水浴式除尘脱硫罐有少量漏烟现象;二是排气筒高度不符合相关规定;三是堆煤场及煤渣场均露天堆放,无防扬尘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宝鸡市环保局当即责令锅炉运营方立即对堆煤场、煤渣场加装防扬尘设施,并对漏烟的除尘设施进行修补,确保运行正常。今年,宝鸡市计划对全市678台燃煤锅炉进行拆除改造,该校燃煤锅炉在拆除改造计划内。另外,该校将于2014年冬季供暖前并入集中供热管网。

【网民留言】

尊敬到赵书记您好,在新春之际给您留言实属无奈,在此首先祝您春节愉快,家庭幸福。我是陕西省旬阳县红军镇庙湾村村民,2009年我们这里统一进行新农村规划建设,2010年正式落成。当时规划地基由乡政府指定划分,我老家门前的地皮正好在新农村规划范围之内,乡领导发话要么自己建要么就将地基转让他人。并且政府承诺每家享有新农村建设补助津贴。我们并不富裕的家庭开始向亲朋好友借钱并贷款建房,而且严格按照政府新农村统一样式要求建设(为了门前的两根柱子多支出1万多元钱)。时隔三年,跟我们同一批建设完成的村民早已拿到他们本该享有的政策补贴,而负债累累的我到现在一分钱也没拿到,多次找到乡村领导都在推脱没有任何结果!每逢春节心情愈加难过,生活愈加困难。政府承诺何时才能兑现?基层农民权益谁来维护?恳求赵书记予以明察,为民做主。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所反映的问题已经安康市政府核查。 经查,留言反映的新农村建设补助资金实为2009年实 施的扶贫搬迁建房补助资金。当时,镇政府根据上级文件, 组织实施了整村推进连片扶贫开发试点工作,鼓励村民新建 房屋相对集中,政府予以适当补助。工作推进中没有进行新 农村建设统一规划。扶贫搬迁对象范围为:一是居住在边远 地区、生产生活环境恶劣的贫困户;二是远离集镇和交通干 线,基础设施建设一次性投资过大,群众就医、子女上学不 便的贫困户;三是地处滑坡走山等地质灾害多发区,无法在 当地生存的贫困户;四是周围资源贫乏,人均纯收入难以提 高的贫困危房户。按照上述条件,你居住地交通便利,原土 木结构3间2厦房不属于危房,居住环境没有受到地质、洪 水等灾害威胁,加之不属于在册贫困户,因此不符合当时享 受扶贫搬迁政策补助的条件。2011年,我省开始实施陕南移民搬迁安置政策,文件规定:“凡在2011年1月1日以后新建或购买新房,且实际搬迁入住的才能确认为避灾搬迁安置对象”,你新建的房屋竣工入住时间为2010年10月16日,因而也未能享受该项政策资金补助。当地政府考虑实际情况,将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你一定帮助,把那个积极解决你的实际困难。

【网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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