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廉租住房,必须满足的条件为城镇低保且无自住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在10平米以下(含10平米)的住房困难家庭。你曾申请过廉租住房,但不符合淳化县现行廉租住房保障条件。 目前,已要求淳化县将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扩大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鉴于你住房困难的实际,在调整保障标准后,你将被纳入相应的保障房轮候对象。 【网民留言】 娄省长,您好!我于去年参加省社区专职招聘考试,成为宝鸡市渭滨区的一名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在反映一下我们这批人员的公积金问题。根据宝政发〔2012〕49号规定:“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标准执行,住房公积金参照城镇企业单位标准缴纳”。但是我们马上参加社区工作要一年了,住房公积金仍然没有落实,主管单位对此也一直没有具体的答复。希望您可以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此事,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已经宝鸡市政府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你反映的问题属实。目前,渭滨区已按文件要求为2012年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缴纳了社会保险。关于住房公积金问题,市有关部门正在加快制定实施细则,待出台后,将按规定予以办理。 【网民留言】 我于2011年在星火集团开发的旭景新港2号楼打工(位于汉城南路,西钞广场南側)。离职前办完了移交手续,三年来我先后十一次讨要所拖欠的三千五百元工资;均被象皮球一样踢来踢去,最终无果。在万舨无奈的情况下,向领导求援,帮我讨回血汗钱。恳求受理。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已经西安市政府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你反映的星火集团旭景新港项目拖欠工资问题属实,市人社局迅即进行了查处,2013年12月23日已将拖欠的3500元工资发给了你。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您好!王分志现为三级残疾,患有脑血栓、老年痴呆等多种疾病,大小便不能自理。根据陕人社字145号文在原单位莲湖区西安公交二公司办理了补缴手续31950元,2013年1月份开始领取退休工资。从陕西省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中查询到多缴退费784.06元已到账,但4月份我们查询此款项未到账,截止11月份也未到账。电话咨询社保中心,社保中心说不清楚;咨询原单位,原单位说没有退钱,不清楚,让问银行;银行说不清楚,他们只管发。踢来踢去我们也不知道找谁?请领导做主?帮助可怜的人给一个满意答复。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已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王分志,原系西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职工,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2012年10月按照陕人社发〔2011〕145号文件办理了参保补费手续,同年12月办理了退休手续,从2013年1月起,在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按月领取养老金。在办理退休手续时,按照相关政策对多缴2012年11月、12月养老保险费做了退费处理,由于参保是单位统一办理的,所以退费已划拨西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账户。最近,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已督促公司将多缴退费退还本人。 【网民留言】 西安市繁华区域太白南路,建邦华庭楼盘南面的天石混凝土沙石搅拌站,24小时不定时施工,施工产生大量灰尘和噪音。西安的天气污染已经到了很严重的地步,再有这么大的污染源更是雪上加霜。现场满地沙石灰尘更是堆积如山,出口的路面已被压的脏乱不堪,车一过那灰尘太可怕了。可是相关部门就是没有一点作为,不知道搅拌站的后台关系有大,多次投诉到环保部门就是没有改善。恳请政府能为百姓办点实事,为西安的环境保护作出应有的贡献。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已经西安市政府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市环保部门工作人员于2013年12月6日对天石混凝土搅拌站进行了检查,释放粉尘噪音污染环境一事属实,工作人员现场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决定书》,责令该搅拌站限期整改。12月10日,环保部门对该搅拌站进行复查,其场内道路已经冲洗,料场和建筑垃圾全部覆盖,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另,由于搅拌站周边土地已被征用,该搅拌站将于近期拆迁。 【网民留言】 新城区八府庄一代的环境卫生很差,垃圾成堆,希望有关部门管一下。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已经西安市政府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你反映的问题属实。新城区政府联合曲江新区管委会对八府庄地区的环境卫生进行了集中整治:一是对该区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二是加大保洁巡查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理;三是实行一日两次洒水除尘作业。近期,有关部门进行了实地核查,该地区的环境卫生已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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