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说案 闹市抢金店 竟为找刺激 自找苦吃,漫漫牢狱路在等他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 何静 通讯员 劳秋艳 核心提示 “你很缺钱花吗?”“不是很缺。” “那你为什么要抢劫金店和酒店?”“觉得很刺激。” 昨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抢劫案,被告人阿标竟在大白天冲进市中心的金店实施抢劫。阿标说,他抢劫除了还赌债、建房子和买东西,更重要的还是想寻求刺激。如今,他最新的“刺激”将是一段漫长的牢狱生活。而帮忙销赃的陈四也没能躲过法律的惩处。 为寻刺激 大白天 抢闹市金店 去年3月8日下午,天正下着雨。阿标把事先藏在朝阳沟旁一处草垛里的柴刀取了出来,别在腰间,戴好帽子和口罩,悄悄进入市中心一家金店。“抢劫,不要过来!”阿标进入店内后突然发难,抽出柴刀用力砍向金店柜台,玻璃应声而碎,店员们全都吓傻了,阿标把柜台内的金饰品一把捞走,跑了。 回忆起当初犯案的这一幕,实施抢劫的阿标仍觉得很刺激。按照常人的想法,抢劫一般会选择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人少,不易被发现。然而,阿标却逆其道而行,偏偏选择人潮聚集的市中心,在白天午后动手。“市中心人那么多,而且又是白天,你不怕当场被抓吗?”面对记者的疑问,阿标的眼里竟闪出几分光彩。“不怕,这样比较刺激,我就是喜欢这种刺激的感觉。”阿标说,看到别人面对他时畏惧的表现,他就觉得特别兴奋。“我平时就很喜欢做各种刺激的事情,喜欢飙车。”阿标特别强调,自己虽然喜欢找刺激,但是从来没有伤过人。 7天落网 他不敢 让家人知道 案发后的第7天,阿标落网。经审讯,他涉及的抢劫案还不止这一起。早在2011年8月,阿标就曾在正午时分公然抢劫贵港市的一家金店,当时案值逾25万元人民币。2014年1月27日,阿标再度洗劫宾阳县某酒店,随后的2月11日、2月22日、3月8日他又连续作案,直至落网。 “抢来的钱都花在什么地方了?”面对记者询问,阿标的语气一直比较生硬,问一句答一句:“还债,家里建房子,买东西。”但当记者提及家人是否知晓他作案事实时,阿标低下了头,刻意躲避众人的目光,望向他处。“家里都不知道我做的事情,我也不想他们知道。”阿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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