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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学生冒充警察抓嫖 收取2名“失足女”28万元(1)

2014-09-06 13:07 | 来源: 网络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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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学生冒充警察抓嫖 收取2名“失足女”28万元(1)

  三名犯罪嫌疑人接受庭审

  大三学生房某为实现梦想来京进了音乐、演艺圈,却发现身边有些嫩模在从事陪吃、陪睡的行业,于是他和同学、朋友等3人冒充“警察抓嫖”,收取两名女子的“罚款”28万元。

  昨天下午,房某被指控招摇撞骗罪在朝阳法院受审,与他一起受审的,是房某的大学同学刘某和房某的老乡付某。

  公诉人指控,2013年12月30日20时许至31日3时许,房某等三人在朝阳区某酒店一个房间内,冒充朝阳公安分局民警,以“抓嫖罚款”的方式,分别骗取20岁的女子小吴和23岁的女子小迟19万元、9万元。

  公诉人认为,3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建议法庭在4年至5年量刑。

  庭审时,房某表示,作案是和同学刘某策划并实施的。

  但刘某全盘推翻此前的供词,称“案发时我在家睡觉,房某他们给我打电话,我不明白怎么回事”,为哥们义气,在电话里冒充成“刘队长”。

  庭审最后,因听说如果没有如实供述罪行,将面临从重处罚,刘某又表示认罪,“我还是个学生,对法律不懂,我承认我犯了招摇撞骗罪”。该案未作宣判。

[责任编辑:郝魁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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