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洪湖8月16日电 (吴道敏 余爱国 余骊)8月9日12时许,洪湖市公安局新堤派出所民警救助一名意欲在新堤城区二桥跳河轻生的女子,被传为佳话。 8月9日12时,该局正在值班的副所长叶雄昌、中队长李勇接警,称有人欲在新堤二桥跳河自杀。两民警用不到两分钟的时间赶到现场,只见一女子的一只脚已迈上了大桥的护栏,旁边有一男子紧紧拉住她的双手。叶雄昌见后,一个箭步冲上去,抓住该女子的胳膊,将这一男一女带回派出所。经询问得知,该女子叫邓某(现年42岁,湖南人),男子叫李某(44岁,洪湖市曹市镇人)。 两人去年在深圳打工时认识,今年四月,邓某从湖南老家到湖北省洪湖市与李某在一起生活,刚开始两人甚是恩爱,李对邓关怀备至,情投意合。由于李有一个嗜酒的坏毛病,喝多了就对女友拳脚相加,最近是愈演愈烈,李不顾该女子多次警告,将其身体打得青一块,紫一块。邓某撩起衣衫,露出累累伤痕。她对民警说:我实在是忍受不了他的毒打,决定回娘家,了结这段孽缘。那知他随后赶来,硬是不让我离开。一气之下,我就用死来显示我的决心。李某也说,我好不容易有了这位漂亮女人,我怎么不爱她呢?只是爱的方式有点不对,我以后决不喝酒,只要她不走,我做牛做马也情愿,求求你们民警,帮我说点好话,我是死活不会让她走的。民警见两位情侣是有感情基础的,就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言之以法批评、劝解他们。最后,痴情男子同意该女子回娘家住段时间,待情绪平静后,去接她回洪湖。 下午2时,民警怕节外生枝,遂将邓某送上开往长沙的汽车。汽车离开后,只见李某还在不停地挥舞着双手,仿佛释放出善意的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