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下午,柳州市民苏女士开车时不慎刮倒一辆电动车,并导致一门面玻璃门被刮花。让她郁闷的是,她因此被一名男子又骂又打。而更郁闷的是,后来才知道,这男子纯属过路,打了她还口口声声说是在“见义勇为”。 当日下午3时30分左右,苏女士在柳州市西江路上的花鸟市场买了一些绿色植物后,准备开车回家。可由于市场内的道路太窄,在拐弯时,苏女士的车不小心刮倒了一辆停在路边的电动车,电动车又刮花了旁边门面的玻璃门,乒乒乓乓好大一阵动静。 听到响声,周围的人围过来一探究竟。苏女士也赶忙停好车,想下车看看到底怎么回事。就在她准备下车时,突然从人群中冲出一名一身酒气的男子,指着苏女士大声喝问:“怎么回事啊你,撞了车就想跑啊?” 以为面前的男子是被撞倒的电动车的主人,或是被刮花玻璃的门面老板。苏女士下车查看了一下电动车和玻璃门,发现并无大碍,于是连连道歉,称是自己不小心,希望对方可以不追究。可男子依旧不依不饶,并恶语相向。 苏女士被激怒了,和男子在言语上发生了激烈的冲突。争吵中,男子突然对准苏女士的脑袋重重地打了一拳。看到这副架势,原本还有些为男子鸣不平的围观群众,连忙拉住男子。 “她撞倒你的车在先,但你也不能动手啊,本来你有理都变成没理了。”围观的人在一旁劝说男子,而被吓坏了的苏女士连忙拨打了报警电话。 民警赶到后,询问男子为何打人,男子说因为苏女士把车撞倒了。民警再问:“这车是你的吗?”男子顿了一下后,理直气壮地说出了让众人大跌眼镜的话:“不是我的车,我就是路过的,她把人家车撞倒了,我帮那个车主教训一下她,属于路见不平,拔刀相助。”随后不论民警如何问话,男子都一直重复自己的行为是“见义勇为”。 本来怀有愧疚之心的苏女士,在得知男子是个本该和剧情毫无关系的“路人甲”后,胸中腾起了满腔怒火,要求民警一定要严肃处理。可男子一身酒气答非所问,无奈之下,民警只能将两人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的处理,留下围观的人群对刚才发生的一切哭笑不得。(南国今报 记者周育舟 通讯员黄秀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