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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儿子砍母伤父

2014-04-13 14:07 | 来源: 网络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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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晚报讯(通讯员王丽记者许沛洁)2013年11月16日,徐某某突发精神病,持刀砍死自己的母亲、砍伤父亲。4月11日,他被城关区法院判决强制医疗,这是自刑诉法修改后,城关区法院作出的首份强制医疗决定。

    徐某某有较长的精神病史,发病时伴有多疑、妄想、幻听等症状,常怀疑父母并非亲生。2013年11月16日,徐某某在家中大喊大叫,父母将其劝住。随后徐某某突然闯进父母亲卧室,用拳头殴打父母,并用菜刀将母亲砍死在卧室,将父亲砍伤。之后,徐某某被警方人员控制。2013年12月10日,经鉴定,徐某某患精神分裂症,案发时无刑事责任能力,应加强监管,系统治疗。

    城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某某属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但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性,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有必要对其予以强制医疗,故作出上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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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制医疗是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这一法律规定既能有效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更好地解决精神病患者的监管问题,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标题 [精神病儿子砍母伤父]

以上内容来自: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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