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 美国蓝可儿案件 南京警方却真实的接到了一起离奇的“失忆”报警。年轻女孩小月在南京的一家宾馆住了两个晚上后,发现自己居然失忆了,时间长达十二小时。而且在她失忆的这段时间里,做出了一系列不可思议的诡异举动,如果不是因为被酒店监控拍摄了来,连她自己也不敢相信。那么,小月怎么会莫名的失忆?在这十二个小时里,她究竟遭遇了什么呢? 监控显示,2013年12月8日11点,小月进入宾馆房间,之后就一直没有出现过,直到12月9日凌晨2点34分,小月突然独自走出了房间……。这一段视频画面非常诡异,在近四分钟的时间里,小月一直在空空荡荡的走廊里徘徊,行为非常怪异,似乎是想找什么东西,但是又漫无目标,期间她还几次想打开宾馆其它房间的门……然而,小月对此却丝毫没有印象。 法邦时评: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 1、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由此可以看出:第一,精神病人应否负刑事责任,关键在于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第二,行为时是否有辨认或者控制能力,既不能根据行为人的供述来确定,也不能凭办案人员的主观判断来确定,而是必须经过法定的鉴定程序予以确认;第三,对因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并不是一概放任不管,而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强制医疗。 2、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力,因此,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3、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介于前两种精神病人之间的一部分精神病人。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相比,这种人并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不能象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那样,完全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这种人作为精神病人,其刑事责任能力毕竟又有所减弱,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对这种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就像蓝可儿案件一样,能够想出这种招数来作案的人,或许存在一定的精神问题,也许根本不需负刑事责任,因为一般人谁能做到这一步呢?美国蓝可儿案件彻底震惊了全世界的人,而中国的“蓝可儿”案件,也使警察感到不可思议。 网友评论(新浪微博): 细思恐极啊 @淘瞳网:【女子喝同事一瓶水后失忆出现与#蓝可儿#相似行为】一名女子喝了同事买的一瓶水后,随同事进了宾馆,10多个小时该女子神情恍惚,行为怪异,这段时间所发生的事情什么也记不清。其家人发现该女子衣服上有“不明污迹”,这才报警。然而警方发现该女子的行为和美国蓝可儿案件非常相似 @盘丝老仙:#蓝可儿行为# 吓得半死!!!!看了一遍之前的蓝可儿事件 @楠楠楠楠小瓜:#蓝可儿行为#【女子喝同事一瓶水后失忆疑遭性侵美国蓝可儿案件再现真相大白】[吃惊]据悉,女子血液中检测到的药物是一种强力抗癫痫药,若超剂量服用,会使人精神错乱、嗜睡、语言不清、甚至产生幻觉。细思恐极啊~~有木有~~ 结语: 美国蓝可儿案件,至今未破,而唯一的线索,也就是当事人蓝可儿本人,已经去世。没想到,在多年后的今天,在中国也发生了类似的事件,真是令人感叹不可思议。年轻的女孩子自己出门,一定要小心,以防危险事情的发生。遭遇法律纠纷,可以向律师询问,多请教专业人士,以免延误维权的时间。(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