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法案首次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要求提供租车服务的手机应用运营公司应取得相关的资质认可,并对出租车司机有无犯罪记录及驾驶违章记录进行确认,并且确保运营车辆的定期车检,还有确保运营车辆的商业保险齐全。 科罗拉多州也在法律上明确了责任归属问题,立法要求商业保险开始的时间应该自乘客通过手机打车应用预约出租车开始,即使没有乘客使用打车服务,打车应用程序运营公司也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对于Uber的遭遇,有分析文章指出,“市场由需求来决定,这是大势所趋,如一方强行进行打压,另一方据理抗争,这种缠斗只会有悖市场的发展,最终落得满盘皆输,阻碍创新”。 “其实,Uber在美国科罗拉多州的遭遇更像一场实验,任何创新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但政府应该鼓励创新,让市场之手发挥作用。与此同时还要发挥监管之手,去规范、整肃这个行业”,王东说。(记者 臧允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