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财经8月6日讯:据新华社报道,从公众视野“淡化”一段时间的房地产税有了新动向。最新调整过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本周向社会公布,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34项立法任务进入其中,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法已正式列入中国立法规划。 至于房地产税何时出台和如何征收,目前官方还没有明确,不过据学者的推测,2017年年底或将获得通过,同时,在房地产相关税费负担总体不变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保有环节税负,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 而我们普通老百姓最为关注的,自然是房价的问题。 让我们将目光转向房产税首先试点的城市重庆和上海:2011年1月28日,上海、重庆两市作为试点城市开始房产税征收。从实施方案看,在上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少于60平方米的,给予免税;在重庆,纳税人在房产税征收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 不过,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联办财经研究院院长许善达在2014年3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重庆、上海试点的房产税已经失败。 按照上海和重庆的征税标准,再来看两个城市的购房情况和房价,试点标准实际上将大部分老百姓排除在了税收之外。通俗一点说,政府希望从富人中征税来缩小贫富差距,但是失败了。 房地产税与房产税最大的区别在于:房产税作为财产税,其征税对象为房产,而房地产税征税对象既包括房产又包括土地。通俗解释就是:一个财产税税种,两个财产主体。而房地产的财产主体有两个:房屋属于卖方人,而脚下的土地却属于国家,拿住宅来说,只有70年使用权,并没有实际拥有权。 征收房地产税,能够一定程度上抑制一个户主拥有多套住房的情况出现,然而,参考重庆和上海的案例,不对普通老百姓进行征税并没有降低当地的房价。从征收房地产税的目的来说,本身也不是为了降房价而提出的。要想房价下降,最主要还需市场出现旺盛的供需关系,当房子不再是稀缺品后,富人的竞争力也会减小,普通人才能有更多选择的机会。 前瞻小编认为,征收房地产税并不能从根本上降低目前虚高的房价,只有整个房地产市场处于健康的状态,达到供需平衡,才能实现老百姓心中的“降房价,买上房”的愿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