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防执法人员控制渔船,一起返港进行处理。记者 李隽辉 摄 半岛都市报1月16日讯(记者 姜豪) 船只出海,船员要拿上“小本本”,船也需要“身份证”,并且出海要随身携带。1月16日上午10时,记者跟随市公安边防支队船艇大队在市南沿海一线海域巡逻检查,当日查处一艘没有申请出海边防证件的船只,罚款5000元。 记者所乘的这艘巡逻艇,内部能容纳20多人,最高速度能达到每小时30海里。当日海上风大,海面起雾能见度低 ,在巡逻艇前方观察的边防战士即使冻得瑟瑟发抖也不能放松警惕。10时30分,在浮山湾海域附近,一艘正在海上作业的养殖船进入视野。“靠近它,这艘船肯定有问题。”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说。 记者看到,这艘养殖船不大,船上两人正在操控,一条粉红色的管子通往海下。“海下有一人正在潜水捕捞海货,粉红色的管子是将压缩空气输送给潜水渔民,保证海下长时间作业。这是一种传统的渔业方式。为了防止巡逻艇的螺旋桨伤害水下潜水渔民,所以我们要保持一定距离。”一位边防战士介绍。果然,10分钟后海下潜水的渔民上来后,边防战士立即上船检查。经检查确认,该渔船没有申请出海边防证件 ,船只没有身份证——船舶户口簿,罚款3000元 ,该船渔民没有申请船民证,罚款2000元,合计罚款5000元。 “我们主要承担打击海上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海上抢险救助和维护、承担重大勤务的海上安保任务等职责。出海执法查处海上作业、旅游观光的船只,这是我们的日常执法行为。”市公安边防支队船艇大队政治教导员娄铭介绍,船只出海,需持有出海船舶户口簿和船民证,对于未按照规定申领出海边防证件的可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未随船携带出海证件出海的行为,可以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同时,没有船籍、船名船号以及没有船舶证书的,可处以船价的10%至2倍以下的罚款,视情节严重如船主态度恶劣,可对船只进行没收。 记者了解到,边防战士出海执法主要是为净化海上环境,因为渔民的招收门槛低,易出现不法分子暗藏其中,借以逃避罪责,通过证件核实以及日常的执法查处行动,对不法分子起到震慑作用,同时也为防止偷渡、走私等犯罪行为的发生。记者了解到,每逢旅游旺季,市南边防大队八大峡边防派出所就加强对栈桥景区及其附近的巡逻,一旦发现落水等险情立即进行救助。2014年,八大峡边防派出所共查处50余艘违法船只,对78人进行了处罚,同时救助海上受困人员10人。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