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五原县水产站渔政人员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我县的禁渔期和禁渔区的宣传工作。 近日,五原县水产站组织渔政人员深入到黄河五原段的沿黄村庄、饭店、防洪段、河道边的养殖户开展禁渔期禁渔区的宣传,张贴《内蒙古自治区二0一四年禁渔期禁渔区渔政管理通告》50余份,发放《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宣传材料30余张。通过宣传,让广大捕捞户了解保护渔业资源的重要性,做到禁渔期的制度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禁渔氛围,扩大禁渔期禁渔区的影响。同时,渔政人员沿河道排查和清理整治一些违规渔具,加大对炸鱼、毒鱼等违法行为的宣传力度,确保禁渔区在禁渔期内停止一切捕捞活动,所有捕捞人员、捕捞船只、网具都要撤出作业区。 开展禁渔期,是实现渔业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维护渔业水域的生态平衡的有效措施。为避免渔业资源衰退枯竭,采取渔业资源修养生息的禁渔措施,有效的保护渔业资源,更好的保障渔业生产的健康稳定发展。 (文章来源:五原县农牧业局) [农博网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农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