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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佐洱:军事码头有据 港法院无权覆核

2014-03-07 14:28 | 来源: 网络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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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港澳办常务副主任、全国港澳研究会会长陈佐洱接受内地《环球时报》访问时表示,中环建军事码头是有充分法律依据,并指《基本法》第19条规定香港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质疑「反对派有什么权利鼓噪司法覆核」。

  城规会日前通过将中环海滨改划为军事用途,而中环海滨关注组在网上发起签名行动,并指不排除入禀申请司法覆核。

  陈佐洱表示,香港从来就不是独立政治实体,回归前的防务由英国负责,1997年之后由中央政府负责,是《基本法》第14条规定的,所以重建军用码头的决定是国家行为。

  他又表示,《基本法》第19条第2款规定,香港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香港安全是国家安全的一部分,质疑「反对派有什么权利鼓噪司法覆核」。

  本身是中英联合联络小组的中方代表的陈佐洱在今日刊出的《环时》访问中表示,建设军用码头有充分法律依据,而中英双方就香港未来军事用地的安排,早达成协定。

  陈佐洱忆述,回归前,英国驻军在香港有30多块用地,中方只要下其中的14块给予驻港解放军使用,再加上5个因香港发展需要回归以后不能给中国军队使用、但英方承诺加以重建的项目中,其中一个就是协议里写明有待于回归后由特区政府须加以落实的150米岸线,即港岛唯一的军用码头,指是国家防务的需要。

  陈佐洱表示,回归前由湾仔到中环海岸线,有一大块是英军码头,为了香港发展需要,中央把这一大片都划给香港作民用发展,指「反对派声称要把军用码头的面积缩小完全是胡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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