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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中小学教师培训学时纳入考核 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高

2014-11-25 10:56 | 来源: 网络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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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每年要拿出学校公用经费的5%用于教师培训,实施中小学教师培训学时登记管理制度……24日,记者从德州市教育局获悉,在市教育局首次编制的教育系统培训规划中,对培训硬性规定,狠抓培训重点环节,以促进我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

日前,德州市教育局出台了《德州市教育系统培训规划(2014-2018年)》,该规划将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的规定(《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5号),中小学每年要拿出学校公用经费的5%用于教师培训,专款专用,切实保障各级骨干教师培训和全员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各县(市、区)要建立培训专项资金,单列账户,对此项工作市教育局将列入年度督导范围,对落实较好单位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政策,予以鼓励、支持。

“同时,实施中小学教师培训学时登记管理制度。”德州市教育局的工作人员介绍,中小学教师参加各种形式培训的成绩和学时,学校要严格进行登记并纳入个人档案管理,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和教师资格注册的条件之一。按照规定,中小学教师在5年一个注册有效期内,要完成不少于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360个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各学校要将教师培训完成情况作为评先树优的依据,未按规定完成年度培训的教师不得推荐其参加乡级及以上各种表彰奖励的评选。

值得注意的是,今后将注重培训结果的考核和运用,建立完善培训质量评估体系和培训考核监控体系。培训结束后,采用问卷调查、外部评价(第三方专家评价、学生和家长访谈等方式)或成果展示等方式对培训效果予以评估,根据评估对培训项目实行动态管理,不断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通过开展行动研究、反思实践和追踪问效,引导被培训者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工作实际中,以保证培训效果的落实。市教育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县(市、区)、学校培训档案及评价结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记入年度督导成绩。

▲培训关键词

校(园)长实行持证上岗

要求校(园)长实行持证上岗制度。高中校长以省级培训为主,小学校长、园长以县级为主,市负责初中校长和小学骨干校长、园长培训。培训以“内涵发展”为核心,紧密结合学校管理实际问题,逐步引领参训学员提升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成就优质校(园)长。方式以“集中培训”、“跟岗交流”、“名校访学”、“专家引领”为主。

鼓励中小学教师提高学历层次

支持中小学教师通过多种途径提高学历层次,鼓励在职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进修学校专任教师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从而整体提高教师学历合格率。实施全市中小学班主任全员远程研修培训计划,利用三到四年的时间把全市班主任(45岁以下)普遍轮训。

实施德州“名师”建设工程

大力实施德州“名师”建设工程,通过培训(培训主要采取“名校访学”、“专家引领”和“名师讲坛”、“实践指导”四种形式),加强名师的专业前瞻性,拓宽其专业视野,从而培养其教学创新设计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为其成长为学科带头人创造条件和奠定基础,从而造就一批具有德州特色的教育专家、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在对名师培训的同时,要求其建立名师工作室,实施“青蓝工程”,开展送教下乡活动,切实发挥名师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市牵头,市、县、校共同配合)

每年远程研修培训教师万人以上

依托山东省教师教育网这个平台抓好中小学教师远程研修工作,实现培训工作信息化、网络化,降低培训成本,提高培训工作效益。力争每年远程研修培训教师在10000人以上,以促进优质培训资源的高效利用与普及推广,为教师发展提供教学资源、学习资源。(以学校为主,市、县检查督导)

“名校长”建设工程

大力实施德州“名校长”建设工程(培训主要采取“高校访学”、“专家引领”和“跟岗交流”、“实践指导”四种形式),造就一批具有德州特色的教育专家。建立名校长工作室,组织薄弱学校和优质学校之间校长的跟岗学习与交流,切实发挥名校长的示范和辐射作用。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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