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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五月份开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2014-04-19 11:18 | 来源: 网络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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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今年5月1日起,如果有单位或者个人在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地区取土、挖沙,就要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了。昨日,省财政厅发布《安徽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明确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管理方式。不过,建设学校、医院、福利院等公益性工程项目的,可以免征。《实施办法》明确,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如果是建设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服务设施、孤儿院、福利院等公益性工程项目,则不需要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记者姚一鸣)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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