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夏季气温升高、暑假期间人们外出聚餐和旅游就餐活动增多,餐饮环节食品安全风险显著增高,细菌性等食物中毒事件进入高发期。为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局11日向市民发布夏季餐饮消费4大提示。 一、不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来历不明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在烹调过程中,不要将熟食品成品与半成品、食品原料混放,防止形成交叉污染。食品应烧熟煮透,烹调后至食用前超过2小时的,应在高于60℃的条件下存放,并不超过4小时;如在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保质期为烧熟后24小时,进餐前应重新加热,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二、外出就餐,查看商家是否悬挂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尽量选择量化分级管理和动态等级评定公示牌为“大笑”标识的,卫生设施好、干净整洁、管理规范的餐厅就餐。就餐前注意观察食物外观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不吃腐败变质和未烧熟煮透的食品。 三、食物打包注意存放,应冷藏处理,再次食用时应烧熟煮透,不宜隔天食用;蔬菜类食物外观易产生亚硝酸盐,危害健康,请当餐进食。 四、外出就餐应索要发票,如有食品安全类消费投诉,或发现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违法行为的,欢迎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 (记者 陈佳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