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副市长任执行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单位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拟订和审议大气污染工作的重要政策、措施,组织推动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评估、联合督导,统筹协调解决工作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
镇安发布通告:婚丧嫁娶从简操办、取消举办各类庙会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