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陕西出台2015年“治污降霾·保卫蓝天”工作方案 蓝天指标同比大幅提高
在认真总结2014年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基础上,陕西省近日制定出台了《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2015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这是陕西省2013年以来第三年发布大气污染防治年度方案,目标更高、任务更重、力度更大、思路更广。
目标更高,任务更重
按照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要求,今年关中城市及延安市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指标较去年大幅提高,分别增加91天~122天。
其中,西安市不少于231天,宝鸡市不少于252天,咸阳市不少于232天,铜川市不少于238天,渭南市不少于233天,延安市不少于262天,杨凌示范区不少于246天。
这样的指标意味着各地市必须“跳起来摘桃子”,以更大的决心、更硬的措施、更强的手段来治理大气,才可能完成任务。
措施更实,力度更大
《方案》紧紧围绕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6个方面,出台了17项具体举措。
推进煤炭总量控制。制定关中地区燃煤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严控关中地区新增燃煤量。以西安周边100公里无煤化为目标拆改燃煤锅炉,全省完成1141台燃煤锅炉拆除任务。关中地区不再新建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不再新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有序淘汰全省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10万千瓦以下小火电机组。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深入推进“气化陕西”,年底前全省总气化人口达到1500万人。大力实施集中供热,推动现有热电企业充分释放供热能力,重点推进榆神、榆横、龙门工业园区和兴平化工集聚区集中供热项目建设。
强化机动车污染管理。年内全部淘汰全省范围内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全省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10万辆。不断扩大黄标车和无标车的限行和禁行范围,对低速载货车辆、无牌车辆和冒黑烟车辆实行24小时卡口管制,加快城市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开展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
严管城市扬尘污染。继续推进绿色施工、绿色运营,逐年提高工地视频监控设施安装率。加强对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管控,各市(区)城市建成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推广渣土车管理“宝鸡模式”。推进主要道路机械吸尘式清扫,全省主干道机扫率达到75%以上。
加大污染源治理力度。全面实施关中地区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2015年重点对距离西安50公里以内的大唐陕西发电公司和陕西渭河发电有限公司两家企业10台机组300万千瓦,华能铜川电厂1号机组60万千瓦,以及新建华电杨凌热电70万千瓦等机组实施改造。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石化行业全面实施设备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开展汽车制造与4S店维修、印刷、家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规模以上饮食服务经营场所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全面推行清洁生产,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企业全部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严格控制散煤燃烧。完成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限期完成禁燃区建设。坚决取缔城中村、饮食集中区、各类市场等重点区域的原煤散烧,大力推广“煤改气”、“煤改电”。制定严格的民用煤炭产品质量地方标准,对硫分、灰分和挥发分等指标进行更严格的限制。在关中地区建设区域煤炭配送中心。
加快建设生态屏障。拓展城市绿色空间,最大程度增绿扩绿,设区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7%。实施道路林网建设,加强公路、铁路、高速路沿线绿化工程建设,打造绿色交通走廊。
领域更广,思路更新
在治理重点上,首次将农村大气环境管理提上日程。陕西省以往的大气治理,以城市大气污染治理为主,今年的《方案》要求围绕新型城镇化新范例创建,把美丽乡村、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移民搬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等与农村大气环境整治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优化农村能源结构、实施改炕工程、推广使用兰炭等措施,引导农村逐步改变传统生活方式,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减少农田化肥使用量,减少氨挥发和逸出;积极推广秸秆还田、秸秆资源化等综合利用,杜绝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
在区域联防联控上,推动建立关中城市群大气污染治理联席会议制度。推进落实重点防治区域大气环境信息共享、预报预警、应急联动、联合执法和科研合作。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各级网格长、联络员、网格员的管控职能,有效遏制燃煤、扬尘、工业、机动车污染以及秸秆、垃圾、树叶焚烧和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等面源污染。
在目标考核上,对各地冬防期间空气质量实行单独考核。《方案》确定,每年1月1日~3月15日、11月15日~12月31日为冬防期。冬防期间,西安市、咸阳市和西咸新区建成区范围内,其他城市中心城区,除地铁项目和市政抢修、抢险工程外,所有建筑工地停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切实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工作,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在信息公开上,积极推动公众参与环境监督。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与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及时公开环境质量、企业排污等环境信息,做到空气质量、污染源排放数据实时公开、实时可查。
(来源: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