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晓明
西瓜办、馒头办、烟花办、禁止午间饮酒办……近些年,各地都在清理临时机构,但有的撤了又立,有的数量反增,临时机构总量仍然庞大。如河南省新乡市,2005年撤销了57个临时机构,保留了21个。但到了2013年年底撤销临时机构时,已经增长到了269个。(《河南商报》6月18日)
西瓜有“办”,冬瓜和南瓜咋办?馒头有“办”,包子和花卷咋办?为了鸡毛蒜皮的事情,成立虽然临时却是专门的机构,是不是工作上有“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嫌疑?求助于如此仓促而琐碎的机构设置,日常工作的长效性和前瞻性体现在哪里?
虽然一地鸡毛的“各种办”弊端显而易见,他们自己却有各种借口来打圆场。比如5月28日,郑州“西瓜办”微博悄然上线后,引发众多网民围观和吐槽。而“西瓜办”自身则辩称,西瓜是郑州传统大宗农产品之一,成立该机构是为解决“瓜农卖瓜、市民买瓜、城市管理”等一系列问题,“不收钱,不盖章,只做服务”,并且只是个临时机构,工作人员均是从交巡警支队、城管局、郑州市农委等相关单位抽调来的,不占编制,也没有经费。低成本、办实事,这样的回应,几乎可以作为所有临时机构的回应“通稿”。
以上貌似“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巧辩,其实根本耐不住较真的推敲。虽然没有另行聘用人员,在“西瓜办”运行期间,毕竟要占用各机构工作人员大量时间去开会、协调、办公,此中耗费的大量人力、物力不是行政成本又是啥?西瓜是当地重要农产品,所以其上市高峰期需要成立贴身服务的临时机构,那么当地农、工、商等重要商品及行业数不胜数,是否也该享受同等待遇统统成立“各种办”?在西瓜上市高峰期,解决“瓜农卖瓜、市民买瓜、城市管理”等问题,为什么非得成立“西瓜办”?维护交通顺畅、买卖有序、市容整洁,不是交警、城管、农委、工商等部门一年365天的应尽之责吗?
换个角度来想,也许各地成立临时的“各种办”,其初衷真不是为了收费或者谋取其他好处,而是对当地影响重大的具体民生商品特别关注,以保障当地经济繁荣、社会安全。可是,自身费神费力不说,社会公众也很少“领情”,落入如此尴尬的境地又何苦呢?
吃力而不被叫好的“各种办”,是一些基层政府职能没有转变的尴尬写真,什么都要管,最后什么都管不好。从简政放权入手才是正道,把可有可无的政府职能转交给公众、企业和社会组织去支配、自治,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必要的政府职能中去,构建出更有前瞻性、规范性、长效性的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何必再于“各种办”中受累呢?
原标题 [简政放权才能解“馒头办”尴尬]
以上内容来自: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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