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于近日制定了《甘肃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强调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提高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推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地组织保证。(详见2月8日《兰州日报》第二版《省纪委制定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对群众诉求不准推诿扯皮》)
科学技术发展到今天,给百姓的利益诉求提供了非常便利的条件。诉求渠道的改善一方面得益于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给了百姓畅所欲言、反映问题的良好环境。另一方面,科技、通讯、信息渠道的迅猛发展,给人们的利益诉求提供了更为先进快捷的手段。诉求信息的自由流通将关于群众利益的“小事”一桩桩、一件件的摆在各个公务机关和人员的眼前,而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能否被一一化解,关键还在于一些部门是否有“心”去做。
解决民众诉求要有“真干”的魄力和勇气。百姓不一定听领导干部“怎么说”,但他们一定会看领导怎么做。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说了就算,定了就干,才能让人打心眼里佩服。为网民办好一件实事、解决一个难题,比华丽的辞藻更能说服人。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一心一意为群众谋福利,这是领导干部树立良好形象的基础,听民声,解民忧,凡是百姓反映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竭尽全力去办。如此,才能真的锻炼和培养一支让百姓竖起大拇指的好队伍。
同时,治理诉求制度化需要不断充实和完善。转型时期,社会价值和利益导向呈现多元化,对政府治理不断提出新的挑战,群众对政府的认同更倾向于法理认同和利益认同。这就要求政府的决策与行为尽量做到公开和透明,不断扩大群众对政务、财务和其他重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尊重和维护群众的民主权利,创造条件让群众批评和监督政府,完善制度让政府更加高效的解决群众的困难和诉求。(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