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1月19日电 (任丽娜)19日下午,山西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政文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称,2013年,山西省人大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88人,2014年全年安排立法项目12件,其中正式项目8件。
在回顾2013年工作时李政文说:一年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转型跨越发展、办好“两件大事”依法履职,制定、修改和废止地方性法规9件,审查批准太原、大同两市地方性法规9件,审查报备规范性文件32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17项,就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16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88人,为推进山西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李政文表示,2014年,山西省人大全年安排立法项目12件,其中正式项目8件、预备项目4件。8件正式项目包括,制定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土地整治条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抗震设防条例,修改专利实施和保护条例、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通过制定和修改这些法规,进一步为实施输煤与输电并举战略、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构建用地保障和耕地保护新格局、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搞好顶层设计,提供法制保障。
李政文说,2014年常委会一定要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扎实搞好立法工作,充分发挥立法引领,推动和保障改革的重要作用;加大监督工作力度,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及时决定重大事项,为推动转型综改区建设,统一意志,凝聚力量;努力改进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此外,此次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办法》。(完)